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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能源合作愿景与行动发布5月12日,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督促各电力企业、各有关部门切实加强电力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坚决遏制事故多发频发势头。《通知》对各电力企业提出了四个方面工作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认真总结反思,深挖问题根源,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二是要要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增强法制观念,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和义务,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是要根据本企业类型和所属工程实际情况,结合迎峰度夏和防台防汛工作总体安排,精心部署,突出重点,深入开展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四是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扎实开展电力建设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通知》还要求各地方发改委(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及有关单位加强对电力企业的监督检查,完善监督检查内容,改进监督检查方式,丰富监督检查手段,强化监管成果应用,确保电力建设安全生产可控在控。国家能源局将结合“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年”活动安排,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监督管理不力的单位予以警示、约谈、诫勉、通报,造成事故等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